笔趣阁
会员书架
首页 > 精选爽文 > 女警文洁 > 第一章:人质事件

第一章:人质事件(1/ 2)

无上页 目录 加书签

J市,一个破旧小超市被警车团团围住,警戒线拉起,附近的居民在几十米外指指点点议论纷纷,仿佛是在看一出电影,而不是一个真实的劫持人质案件。

「张咏!你已经被包围了!劫持人质,负隅顽抗只能徒增你的罪行!马上缴械投降我们会给你宽大处理!」

特警队长拿着警车的扩音器重复着一种老旧的语句,仿佛那不是喊话,而是从嘴里喷出的一张大网,可以把罪犯当场捕获。

「少跟老子废话!老子10年前早上过当了!」超市里一个身着黑皮衣,头发淩乱,皮肤黝黑身材粗短的男子喊着,「你们谁要是进来,我就跟这小婊子同归於尽!」

男子一边喊着,一边更加勒紧了胳膊的肘关节,让一个颤抖地如同一只小绵羊的女子的脖子更加难以呼吸,更不用说摆脱了。而右手的匕首,浅浅得抵住女子的脖子,似乎准备随时插进她的喉咙。

「廖队!张咏这小子现在狡猾得很!」一个警员气喘吁吁地跑回来报告,「他躲在超市的内间,只露出人质的半个身体,不要说狙击手的瞄准了,就连肉眼都看不清他在位置和动作!」

「後门那边怎麽样?」队长问道。

「後门很小,第二小队已经在那了,在等您命令破门进去。」警员答:「只是门很小,一起冲进去不大可能,而且会留给犯人下手杀人质的机会。」

「马上撤走後门的人!!!」不然老子放点血给你们看看!」张咏突然狂喊:「老子知道,贩毒是死罪,今天你们不放我走,我就让她垫背!」

话音刚落,突然,罪犯的刀尖插进了人质的脖子!血顺便刀尖和伤口,慢慢得流了下来。

「啊!!!!!!」人质一声惨叫。

「闭嘴!」张咏恶狠狠警告她,「别喊了,不然老子一刀让你直接断气!」说完随即往外喊道:「看到了吗?廖队长!在她血放完之前,你不放我走,她就比我先走一步了!」

「你先冷静,我可以撤走後门的警员,但是你是跑不掉的,赶紧放了人质!伤害人质罪加一等,谁也救不了你!」队长有些着急。

「你先放了她!我来做你人质!」

一声清脆的声音,几乎所有人都惊讶的目光都聚集在一个身着裙装警服,穿着肉色丝袜和黑色高跟鞋的长发女警身上。她叫文洁,是J市最好的女刑警之一,27岁的她作为刑侦队伍的一员,破获了不少案件。

今天她原本留守局里,就在上午,局领导通知她:「本市有名的毒贩头目张咏被我们线人发现在某社区後门,但是在抓捕过程中他劫持人一名女性人质。由於现场没有女警,所以请你立刻赶过去。」

而说到张咏,文洁心里清楚,他几乎是本市所有小毒贩的上线,缉毒组已经盯上他很久了,并且同时涉嫌几起强奸案,因此也是他们组要抓的嫌犯之一。

此人心狠手辣,又好色,与下线交易频繁选择在KTV,浴场,甚至洗头房之类场所,戏称劳逸结合,做生意的同时风流快活一把。之所以没有早早地抓捕他,是因为希望引出他的上线。而今天机会出现了,文洁都来不及换衣服,迅速赶到了现场。

「她是无辜的!而且她现在受伤了,行动肯定会慢,这样你更加跑不了!」文洁继续喊话:「我做你人质,效果是一样的,她要是死了,你就死路一条了!」文洁继续喊道。

「给我一部车!你来开!」张咏喊出了他最後一个条件。

「小文!这!太危险了!」队长说。

「现在没有其他办法,相信我,廖队,我有办法!」文洁目光坚定。

女警官走进了小超市大门:「我来了,你放了她!」

「少废话!!车呢!?」张咏道。

「正在调过来,难不成你想开警车吗?我要过来了,你放她走。」文洁一边说着,一边走上前去。

「休想趁换人时候杀我!」张咏有所警觉:「到里边来!」

罪犯边说,边往内间退。文洁坦然地跟走了进去。

「廖队!目标离开可视范围了!」「目标隐藏,无法射击!」各个位置的警员纷纷报告,队长心急如焚,心里默默念叨:「现在只能全靠文洁了,如果我们贸然进去,她和人质都危险。」

「站住!别再过来了!」张咏突然阻止了上前的女警,「你有没有带武器?」

张咏边呵斥着,同时又有些惊呆於眼前的这个英姿飒爽的女警,将近1米7的身高,一头乌黑的长发,一双神采奕奕的大眼睛直接让他想起来明星高圆圆,年纪轻轻的她却有一份类似于少妇的气质,透出的那一种性感,完全不同于张咏在风月场所里尝试的那些庸脂俗粉。黑色裙子下的一双长腿,没有多余的赘肉,没有男性化的强壮,也不是消瘦的细竹竿,在肉色透明丝袜的包裹下,似乎是一双精美的艺术品包着最考究的精包装。

「没有!」文洁的一声回答,让张咏的目光和思想一下子从那双美腿回到了无情的现实当中。

「放屁!员警没一句实话!」张咏似乎有点紧张,手开始微微颤动。

「你想怎麽证明?搜身吗!」

「操!你当我傻啊?把衣服给老子脱了!」

提示:本小说不支持浏览器转码阅读,请退出阅读模式或转码阅读既可正常观看!

无上页 目录 加书签
新书推荐:小涵的淫荡告白欲望都市之悖伦孽恋厕所瞟春记M老婆的刺激游戏床道授业人妻熟母们与少年的不伦欲恋魔法的奴隶背叛母狗黄蓉传我的支书生涯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