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章(1/ 2)
小雨淅淅,街头巷尾雨气弥漫。
四月的东鹭,平均气温在二十几度,这是比较舒适的一段日子。
高楼一处窗边,小男孩指着街边一团黑黢黢的东西问:“妈妈,那是一条狗吗?”
妇人过来看了一眼,随手关上窗户,拉起窗帘,“那不是狗,现在哪还有流浪狗啊。”
“那它是什么?为什么还不回家躲雨呀?”
“可能他忘记家在哪了吧。”
“家也能忘记?那它的记性还没我的好呢!”
他确实记性不怎么好。这种周期性的失忆已出现一段时间,不过即便失忆症发作时,他也忘不了家的方向。
他在细雨里哆嗦着,并没有停下,正以一种比蚂蚁快不了多少的速度爬动,大大的黑蓬下面,有一道蚯蚓般的疤痕在他的后背蠕动着,他赤着上身,紧紧抱着一个陈旧的背包。
他湿透了,已没有躲雨的必要。只想继续前进,因为前面就是家的方向!
他已经忘了自己的上一顿饭是什么时候,体力的透支只能支撑他以这种方式前进。他也已习惯这种周期性的失忆。但每次清醒过来,还是会感到欣喜若狂,由衷感到庆幸自己还能呼吸。
雨后天晴,一切又回到了正轨。不会有人注意到的角落里,那双混沌的双眼渐渐回复神采,他从雨地里艰难而缓慢的站了起来。
他依然将自己包裹在一个极为狭小的空间里,找到一个吹着热风的空调室外机,将双肩包放在上面,黑蓬扣在头顶,然后开始从包里一样一样的往外掏东西。鞋底开裂的高帮帆布鞋、陈旧的小背心和牛仔衬衫,它们和他身上破了几个大洞的牛仔裤是一起的。
清醒时,他就意识到要把它们保护起来。至于为什么独独留一条牛仔裤穿在身上,只是因为不想被别人当成变态抓起来罢了。虽然在失忆症发作后,他极有可能在自我意识薄弱的情况下失去自己唯一的裤子。
但清醒时,他还想保留作为人的最后一点尊严。
“呼……终于回来了。”
长长吐出一口气,陪伴他相当长一段时间的黑蓬被他扔在了地上,他捋了捋乌黑的长发,露出一张冷酷而棱角分明的年轻面孔。
他有一双蕴含着几许桀骜不驯的眼睛,不过额头右边一些的那道疤痕更引人注意。那是他三岁时给自己种上的。那一年,他的父亲车祸去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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