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达卿(1/ 2)
孟州有两个人物十分出名,一个是《水浒传》里的打虎英雄武松,另一个是“唐宋八大家”之首的韩愈。武松只是一个摆不上台面的土匪头目,韩愈却是土生土长的孟州人,文章盖京华的一代文圣,但在普通老百姓的心目中,杀人不眨眼的武都头反而比韩文公受欢迎得多。
黄河北岸的渡口有一个不太起眼的小酒馆,门口飘扬的酒旗上赫然写着“三碗不过河”,据说已是百年老店,眼光果然独到。进入孟州城,最宽阔最繁华的一条街道叫武松大街,生意最好的妓院叫“金莲坊”,客人最多的茶馆叫“飞云浦”,规模最大的澡堂叫“鸳鸯楼”。
众人一路打听,城里最好的客栈叫“快活林”,城里最好的酒楼就叫“十字坡”。龙红灵一撇小嘴,切的一声,“十字坡”不是一家卖人肉包子的黑店吗?这里的民风还真淳朴,孟州城干脆叫武松城得了。
说归说,住的客栈仍然是“快活林”,去的酒楼仍然是“十字坡”,只是酒楼厨师最拿手的一味“东坡肉”,虽然做得色香味俱全,看着总让人提心吊胆,不敢下筷。
饭后回到客栈,方学渐推开冯保的房间,放下手中的食盒,摸到桌上的烛台点燃蜡烛。冯保直挺挺地躺在床上,两只眼睛直愣愣地瞪着天花板。
“饿了吧?”方学渐小心地扶他坐起,夹了一块喷香滋润的红烧肉递到他嘴边。
“这里是什么地方?”冯保张开嘴巴,机械地上下开合。
“孟州,我们已过了黄河,”方学渐把一筷刀削面送进他嘴里,“冯保兄,明天我们就要折向西行,只能委屈你一个人在这里养伤了。”
“你们要去哪里?”冯保斜了斜眼球,看了他一眼。
“一个很遥远的地方,”方学渐笑笑,“我已经关照过客栈的伙计,他会找个手脚麻利些的丫鬟来服侍你,到时候你多赏他几两银子。”
冯保看了他半晌,突然伸出手掌,道:“你把一千九百九十两的银票和那瓶药给我。”
“不要这么性急,至少先把这碗面给吃了。”
“我吃饱了,快把一千九百九十两的银票和那瓶药给我。”
方学渐的笑容有些尴尬,放下碗筷,从衣袋里摸出一个贴身收藏的荷包,揭开外面的两层油纸,露出一叠厚厚的银票,道:“冯保兄,我一直有个不是太动听的消息想告诉你,那瓶‘天山雪莲丸’被我不小心给弄丢了。”
“弄丢了?”冯保呻吟了一下,“没有那些药丸,我的伤怎么办?”
“这倒不用担心,我关照过客栈的伙计,明天一早,孟州城最好的医生就会来给你看病,”方学渐点出八张小面额的银票递到冯保摊开的手里,“这里是三千五百两银子,除去看病、住宿和买丫鬟,够你舒舒服服地过完下半辈子了。”
冯保把银票细细地翻看了两遍,这才小心地收入自己的衣袋,舒了口气,面上的神色终于好看了些,道:“算你好心。”
方学渐也暗吁口气,扶着他慢慢躺下,掖好被角,道:“冯保老兄,我们这也算最后一次见面了,祝你早点养好伤势,今后的日子红红火火,开开心心。”
“我这样的人还能开心?苟延残喘罢了。”冯保的双手紧紧地捂着胸前的衣袋,仿佛怕那些银票会长出翅膀飞走。在他的世界里,或许只有这些银子才能温暖他的心了。
方学渐吹灭蜡烛,静静地退出去,掩上房门。
天边的残辉已经燃尽,辽阔的天穹上星光稀疏,镰刀形的上弦月无声地滑入一片暗色的浮云,视野中的万物渐渐失去了自己的形状和颜色,一开始变得灰褐的一片,随后就溶成了漆黑一团。
方学渐蹑手蹑脚地走到龙红灵的房门外,纸窗上透出灯火的亮光,大小姐应该就在里面。他先侧耳听了听,听不到什么动静,便伸手轻轻敲了敲门。
“谁啊,我正在洗澡,不要进来。”房中果然传出几下“哗哗”的水声。
方学渐全身一热,一颗心登时怦怦乱跳起来,伸手推推门,门板纹丝不动,显然上了门闩。
“你是谁呀,为什么不说话?”房里传出来大小姐糯米糖一样又甜又软的声音。在他的记忆里,只有春情荡漾、情难自禁的时候,大小姐的嗓子才会变得这样又甜又软,滑腻得让人打心眼里酥麻出来。
方学渐原本只想和她来拉拉家常,随带叙叙旧、弹弹“情”,当然,如果一切顺利,在互道晚安之前,能彼此体会一下嘴唇上的体温,交流一下舌尖下的液体就更加美妙了。
方学渐就好像一只无头苍蝇,在原地团团转了三圈,太阳穴上的青筋突突乱跳,如果破门而入,一来影响不好,二来显得自己没有教养,会被大小姐大大地看轻。可是,有什么好法子,既能保持君子的风度,又能进房去抚慰她寂寞的心灵?
在窗纸上捅破一个小孔,方学渐偷眼张望,烛光轻漾,屏风后面水气袅袅,依稀可以闻到大小姐身上的幽幽体香。让他欣喜若狂的是,后面的窗子居然有半扇打开着,那不是天赐良机是什么?
他很快在心里做了一个决定,这个决定大胆而香艳,是个男人都会做出这样一个决定。只要想一想,挤在一个热气腾腾的大木桶里,千娇百媚的大小姐在怀中蛇一样扭动,脸颊滚烫似火,眼眸迷离如雾,牛奶一样嫩白的肌肤闪动着丝绸一般的光泽。粗糙的手掌微微颤抖,在神秘而饱满的崇山峻岭间肆意滑行,不,不是滑行,是飞翔,小鸟一样的飞翔,裹着欢快的呢喃和吟唱。
方学渐用最快的速度回到自己的房间,不及点上蜡烛就打开了后面的窗子,探头一望,窗外是一个人工小树林,种着二十几棵银杏、红枣和白皮松,“快活林”的称号倒也名下不虚。
他飞快地钻出窗子,一跃下地,看准位置走到龙红灵客房窗下,脚尖一点,身子犹如腾空的蛟龙般轻轻跃起,精确无比地攀住了窗台的边缘,正要伸手去拉另外半扇窗子,忽听“咯”的一响,窗子自动打开,紧接着“嚯喇”一声,一盆热水兜头泼下。
方学渐险些惊呼出声,眼前一大片银光泻下,还没反应过来,已被淋了个满头满脸。他惊魂稍定,挂在那里不敢动弹,只觉一条条水流从脸上流下,隐隐有些脂粉香气,知道是龙红灵盥洗后的热水。
窗前很快响起了大小姐得意的笑声,然后是故作深沉的一声叹息,悠悠道:“有个傻瓜以前很喜欢舔我的脚趾,我说过有机会一定弄一盆洗脚水给他尝尝,却不知道滋味如何?”
方学渐痛苦地呻吟一声,知道又中了大小姐的美人计,心想:“既来之则安之”,双手一拉,从窗口探进半个脑袋,仰头望去,龙红灵俏生生地站在面前,手中端着一只清漆木盆,两道揶揄的目光正在自己的脸上打转。
“哟,方大公子,良宵一刻值千金,你不去陪你的柳姑娘、花姑娘,黑咕隆咚地却来这里爬我的墙头,真是稀罕哪。”
“大小姐,我…我这次冒昧造访,其实…其实是想来问…问你一件事,就…就是你今晚有没有空?”
“有没有空?我很空啊,长夜漫漫,我又没有张公子呀、李衙内的来陪我,自然空得很。”
“既然有空,大小姐,你能不能屈尊陪我上街去逛一逛?”
龙红灵瞪大了眼睛,露出一个非常奇怪的表情,道:“陪你逛街?我有什么好处?”
热水渐渐变凉,秋风刮在他的脸上,隐隐作痛。方学渐爬进窗子,一脸媚笑道:“大小姐是美貌与智慧的化身,身价百万,富甲一方,世上还有什么宝贝能入你的法眼,用不着事事都讲好处吧?何况我只想请您高抬贵脚,上街和我去转一圈,看看街景罢了。”
龙红灵嘻嘻一笑,把一块毛巾递给他,道:“不要好处就陪你逛街,也不是不可以,只是你要老老实实地告诉我,我刚才的那盆洗脚水好不好喝,滋味美不美?”她算计了一天,就是要捉弄他一下,念念不忘那盆洗脚水的味道。
方学渐咂了咂舌头,又舔了一下嘴唇,装出一副很陶醉的模样,道:“佳人赏赐足浴温汤一盆,果然又香又甜,比西王母寿宴上的玉露琼浆还要好喝三分,怕就怕我喝上了瘾,再也离不开大小姐玲珑秀美的天下第一脚,只能每天躲在你的床底下,等着大小姐洗脚的时候能偷偷喝上几口。”
龙红灵又喜又羞,脸上微微一红,轻啐一口,道:“你又不是老鼠,每天躲在我的床底下。”
“老鼠?你的床底下居然有老鼠?大小姐,你千万不要害怕,我这就帮你把它们抓出来。”方学渐面色凛然,一副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决绝神气,撸起衣袖,弯腰就往床底下钻。
龙红灵又好气又好笑,心想这人如此无赖,脸皮的厚度和北京的城墙相差仿佛,去演戏或做官倒是块好材料。伸脚在他的屁股上推了推,笑道:“别抓了,某只大老鼠只会在我洗脚的时候才出现,嘻嘻,天色不早了,我们去逛街吧。”
吹灭蜡烛,两人从窗口翻出,绕过树林,跳上高高的围墙,天上没有月亮,微微的星光描出这座城市淡淡的轮廓,仿佛一张暗褐色的剪影。
围墙外面是一条小巷子,幽深而狭窄,穿行其间,连呼吸都跟着压抑了。幸好巷子的尽头就是宽阔的大街,两边楼宇林立,不时有大团的灯光和人声从里面膨胀出来,给沉寂的天地增添一丝生气。
青石板的街面远远地铺出去,暗夜看来,就像一条黑色的巨蟒。秋风呜呜地吹,路边的红枫落叶飘零,两人一言不发地并肩走着,方学渐顺势握住了她的小手,龙红灵瞟了他一眼,又低下了头。
不知走了多远,方学渐突然捏了捏她的手掌,转头道:“灵儿,我有许多问题闷在心里,一直想问你。”
龙红灵抬头看了他一眼,两双年轻的眸子在黑暗中相撞,闪闪地发出亮光,仿佛有高强度的电流从中间流过。
她的身子微微一颤,飞快地回过头,一脚踢飞一片飘下来的落叶,道:“我也有许多问题想问你,我让你先问,你问一个我也问一个,大家都要老老实实地回答问题,不准撒谎,同意吗?”
“好的,我保证不撒谎,”方学渐用大拇指轻柔地抚摩她的手背,大小姐的小手绵软无骨,摸上去十分受用,“灵儿,你恨我吗?”
龙红灵的身子僵硬了一下,慢慢地抬起头,天空中一片一片的浮云黑压压地移过头顶,她轻轻地吐出一个字:“恨!”转过头望向他,突然笑了笑,道:“该我了,你现在最大的心愿是什么?”
“赢取你的芳心,然后把我的宝贝灵儿风风光光地娶过门。”
“当面撒谎,你现在最大的心愿肯定是想法子救你的老婆。”龙红灵的眸子里水波荡漾,一张小脸蛋红扑扑的,不知道是兴奋还是气愤。
“我的好灵儿啊,对一个男人来说,救老婆不是心愿,而是一种责任,宁死都要去担当的一种责任,”方学渐停下脚步,伸出手掌紧紧握住她的两条臂膀,“好,该我问了,你恨得我有多深?”
两人面对面地站在一棵高大的柏树下,树冠巨大的阴影让他们只能模糊地看清楚彼此的轮廓。龙红灵抬起头,从他发亮的眸子里,她清晰地感觉到了一种澎湃如沸的热度,这种热度滚烫得足以孵化坚硬的蛋壳,把女人柔软如丝的爱心解放出来。
她很想扑上去,用她的牙齿和爱情,在这个男人的肩头狠狠地咬一口,让他体会一下什么叫刻骨铭心的痛,并让自己的印痕随着这阵疼痛,永远地烙上这个男人的记忆和心房。
可她没有这样做,她只咬了咬自己的嘴唇,咬得很重,然后无声地笑了笑,就像一朵午夜突然盛开的兰花,她用一种柔媚到骨髓深处的声音道:“我恨死你了!”
爱一个人或许不需要理由,但是恨一个人,一定需要理由。大小姐为什么恨方学渐?理由是什么?是不是因为喜欢死他了?
方学渐什么都没有说,只是把她的身子连同手臂紧紧抱住,滚烫的嘴唇从她的额头、眉梢、鼻翼一路游下来,寻找她的嘴唇。
“该我问了,”龙红灵奋力扭动身子,挣扎着想脱出他的怀抱,但他抱得太紧了,两条手臂像铁链一样牢固,她只能不停地摇头,躲开他的亲吻,微微喘息道:“如果救你的老婆也是一种心愿,是不是比我要重要得多?”
方学渐怔了一怔,转头见到她的侧面,琼鼻微耸,长长的睫毛低垂,容颜娇嫩,说不出的凄楚动人,心中一荡,忍不住便要说出“自然是你重要”,心中猛然惊醒,初荷对自己一往情深,被那白衣女子抓走,不知道要吃多少苦头,凭她柔弱的性子,说不定每天以泪洗面,思念自己。
骗骗大小姐容易,但是话一出口,万一她认真起来,要自己立刻回神龙山庄和她拜堂成亲,却如何是好?
他呆了半晌,突然轻轻叹了口气,道:“亲亲灵儿,你的初荷姐姐和你都是我的心头肉,一般的重要,一般的割舍不开,少了你们其中一个,我都会一辈子不开心。”
龙红灵被他牢牢抱在怀里,闻到他身上浓烈的男子气息,心中又是烦乱又是愉悦,挣扎一会,身子渐渐变软,力气越来越小,听了他的表白,心底涌上一股难以言说的滋味,也不知该喜欢,还是发怒?
她弯转手腕,用尖尖的指甲在他的手臂上划出几道血痕,口中叫道:“快放开我,快放开我,你分明不把我放在心上,却说这些不痛不痒的废话骗我……”
方学渐怎么舍得放手,双臂用力,使劲圈定她的身子,任她翻江倒海、腾挪变化,都不能撼动半分,突然“哎哟”一声,肩膀上又被她咬了一口。
对眼前这个惫懒男子,龙红灵真是又爱又恨,恨起来的时候只想远走高飞,一生一世都不再见他的面,可是当真离开,却又觉得生活了无生趣,整日傻傻的提不起劲头,站着、坐着、躺着,无时无刻不在想他,连做梦都盼着能和他在一起,盼他时时说些逗人的笑话,哄自己开心。
她一时头绪烦乱,心中是爱恨交加,挣扎无功,猛地张嘴一口咬下,牙齿切肉,丝丝鲜血渗入嘴里,又咸又涩,脑子一个机灵,猛地清醒过来,转头望去,只见方学渐的身子轻轻颤抖,额头上冷汗涔涔,一副痛苦万分的模样,心中吃了一惊,急忙轻声问道:“你怎么样?很痛吗?”
方学渐的嘴唇微微发白,两排牙齿捉对打架,颤声道:“没什么,也不是很痛。”身子发抖,抱着她身子的手臂慢慢松了。
大小姐哪里会信,轻轻挣脱他的怀抱,伸手撕开他肩头的衣服,只见肩胛骨上圆圆的一块伤疤,上面又新添了一排整齐的牙印,鲜血不住渗出,情状十分突兀,猛地想起自己曾从他的肩上咬下过一块肉,这块伤疤自然就是那次发怒时的杰作,心中不免生出些歉意,急忙从怀里掏出金疮药,敷在伤口上,低着头不敢看他,口中喃喃道:“谁叫你老是惹人家生气,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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