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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金刚护体女诗人(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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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秦笛还派人给大诗人戴望舒,林庚,陈梦家,辛迪,徐志摩等,各自赠送了五百大洋,说用钱来买一首诗,然而却不说哪一首。

这些人同样一头雾水,莫名其妙得到一笔钱,却连谁送的都不晓得。

这年月,发表诗歌是没有稿费的,有时候甚至还要自己贴钱,能忽然得到五百大洋,自然是一件好事!

可是他们却不晓得,自己已经吃了大亏!他们未来的成名作,被秦笛悄悄窃取了!

1924年五月,秦笛用妹妹秦月的名义,出版了一本诗集,名字叫“朝花夕拾”,就连这名字,都是窃取鲁迅的。

在这本薄薄的诗集中,总共收录了二十首诗歌,全都是后世脍炙人口的经典。

比如说徐志摩的《偶然》:“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

再比如戴望舒的《雨巷》:“撑着油纸伞,独自徘徊在,悠长悠长的雨巷,走着一个丁香一样,结着愁怨的姑娘……”

许多诗都经过了简单的修改,跟原作略有不同,因为秦笛用妹妹的名义发表,必须符合她的身份,要不然会被人诟病。

秦笛发表这本诗集,不是为了哗众取宠,而是为了保护秦月。

他有功夫在身,不管时代变迁,走到哪里都不怕。

母亲朱婉和姐姐秦菱是大科学家,作为诺贝尔奖得主,在中国就像吉祥物一样,有了这层保护,宛如金刚护体,可以百病不侵,很难被打倒,再踏上一只脚。

可是妹妹秦月呢?她有什么护盾,可以保护自己?

秦笛能算的出来,妹妹多灾多难,一生不会太顺利。

女人长得漂亮,就已经是红颜祸水了;不知收敛,抛头露面,乃是第二重罪;赶上这个风云变幻的时代,若冒然介入纷争,左右之间摇摆,那就是第三重罪;即便若干年后,碰到愚昧无知的小将,还可能面临第四重罪!

而这本《朝花夕拾》,就是他送给妹妹的护身符!

俗话说,高处不胜寒。如果女人境界太高,变成了灭绝师太,也就没人敢欺负了。

当然,一本诗集构成的护身符,还达不到金刚不坏的效果,只能帮秦月抵挡轻微的灾难。

秦笛既然做了这件事,就争取做到极致!

他找了一家有实力的出版商,将诗集印刷了十万套,很快便让它风靡全国了!

秦月一开始并不晓得,直到某天晚上,文学沙龙聚会的时候,有人拿出诗集来,对她一阵猛夸,她才吃惊的夺过诗集,脸色一阵青一阵白。

她大声叫着:“这不是我写的,不是我写的!”

然而对方翻开序言,笑道:“秦月,你就别谦虚了!你看这序言里,分明写着:秦月小姐,朱婉先生之次女,自幼聪慧,七步成诗,今精选二十首,编成《朝花夕拾》”

周围响起一片赞赏的声音,还有夸张的惊叹声,每一句赞扬,听在她的耳朵里,都像讽刺一样。

秦月面色煞白,无法分辨,跌跌撞撞的逃走了。

她回到家里,将诗集“啪”的摔在秦笛面前,气急败坏的问:“哥,你害死我了!从今以后,我不敢写诗了!天呐!你为什么要这样做?你到底想干什么?”

秦笛有些心疼,也有些后悔,觉得自己不该拔苗助长,秦月才二十岁,显然一下子受不了。

可是时间不等人,这是一个思想解放、诗情洋溢的时代,如果不早些出版,这些诗很快就被别人发表了,再想找都找不到。而且,这是1924年,短短两三年之后,国内矛盾就会激化,很容易城门失火,殃及池鱼!秦月需要这把保护伞,所以秦笛不能等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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